恶意
以利用商标为目的注册或使用域名的行为,是赢得 UDRP 案件的必要构成要件。
发表于 2026年6月22日作者 Namefi 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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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是投诉人在 UDRP 程序中必须证明的第三个也是最具争议的要件:争议域名必须同时在恶意下注册并在恶意下使用(WIPO 的并列测试)。UDRP 政策列举了专家组视为推定恶意的非穷尽性示例:以高于记录成本的价格向商标持有人出售域名;注册域名以阻止商标持有人在线体现其品牌;注册域名以扰乱竞争对手;或通过制造混淆可能性来吸引用户谋取商业利益。专家组还会权衡间接证据——注册人在注册时对该商标的知悉情况、难以置信的声称用途,以及与网络抢注一致的域名组合模式。认定恶意将触发转让或注销命令。反之,若专家组认定投诉人明知主张不能成立而仍提起 UDRP 投诉,注册人可寻求反向域名劫持认定。在区块链上将域名代币化,不会改变专家组对恶意的评估方式;DNS 注册历史和注册人的行为仍是决定性事实。
相关关键词
- 恶意
- UDRP
- 域名争议
- 网络抢注
- 商标滥用